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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1]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龄问题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日益突出。为了加强老年卫生工作,发展老年卫生事业,近日,卫生部调整了卫生部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由部内11个司局和北京医院有关领导组成,殷大奎副部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疾控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意见》,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加强同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交流老年卫生工作情况。各地的情况将编成简报,通报有关单位,以促进我国老年卫生工作的开展。

                          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龄问题在我国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社会问题,老龄人口的迅速增加,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和健康水平迅速提高,寿命得到延长;另一方面,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将带来一系列社会和卫生问题,1998年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两周患病率为全人群的1.7倍,慢性病患病率为全人群的4.2倍,人均患有2至3种疾病,与1993年第一次调查相比,老年人口两周患病率和慢性病患病率均有明显增加,尤其是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精神性疾病增加更为突出。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受限率为8.1%,为全人群的2.7倍,残疾率为25.2%,为全人群的3.8倍。人口老龄化所带来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并没有带来人们所期待的健康期望寿命的延长,所延长的寿命中大多数为非健康寿命,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患病率和伤残率明显升高,对医疗保健与有关的卫生服务设施的需求增加,形成对社会福利和医疗费用支付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压力等,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过上健康、温馨、舒适、方便、充实的生活,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努力,迎接人口老龄化向卫生保健提出的挑战,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全党和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这个决定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老龄事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老龄工作纲领性文件。为了学习贯彻《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老年卫生工作,发展老年卫生事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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