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牌,分别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考区总主考、副总主考及考点主考、副主考为红色;监考人员为粉红色;巡考人员为黄色;其他考务工作人员为浅蓝色。
六、考试试卷
(一)考试命题。考试试卷由司法部政治部组织宣传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基层工作指导司分别命题,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委员会批准。
(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政治部编写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教材》、部劳动教养管理局编写的《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基本素质教育读本》、部基层工作指导司编写的《全国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纲要》及各部门编写的《考试复习大纲》为主,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常识、法律常识、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常识等。
(三)试卷印制。考试试卷由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办公室统一印制。试卷按部门分三类:即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试卷、劳教人民警察考试试卷和司法助理员(含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试试卷。每类试卷分为开卷和闭卷试题,其中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劳教人民警察的开、闭卷试题又分为A卷和B卷,以备不同场次考试使用。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应考人员,只能使用民族文字参加考试的,请当地司法厅向司法部基本素质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所需试卷统计。所需试卷以省(区、市)为单位,由各考区考试办公室根据应考人员的部门分类,以及参加开、闭卷考试的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并于2001年9月20日前将各类《所需试卷统计表》(见附件2-1、2、3)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办公室。试卷数量按袋计算,每袋32份(含备用试卷2份),每个考场1袋。考场人数不足30人时,按1袋计算。
(五)试卷发放与保管。考试试卷属绝密范围,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交接和保管,严防泄密和发生其他事故。
1.试卷由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办公室统一发放(发放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各考区在接收、发放试卷时,要当场清点试卷种类、袋数,检查密封、包装情况,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存放在考区保密室内,由保密员(不少于2人)妥善保管。
2.各考区应在考试前1天将试卷分发至各考点,由各考点负责人亲自接收,清点、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存放保密室内,并派专人(不少于2人)妥善保管。
3.试卷在交接过程中,双方应当场清点、检查、核对,并填写《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考试试卷交接单》(见附件4),如发现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报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办公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