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受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营业部聘请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从投资者处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通过手续费分成、客户利润分成方式从证券经营机构及营业部获取咨询业务收入。
交易所
在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下,为组织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竞价交易提供保障。
对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对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信息进行一线监管。
对会员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处罚。
对有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东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按照规定提取并设立风险基金
对交易过程中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设立证券帐户和结算帐户,证券托管和过户,派发证券权益。
不得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毁坏。
对账户设立行为的规范性进行监管
行政、司法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公告或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负责证券犯罪的侦查、预审,对应当予以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拘留、执行逮捕并进行羁押。
检察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审理证券民事诉讼案应公正、公平。
证券监管机构
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托管、清算活动。
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依法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和高级管理人员。
依法对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市场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