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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农市发[20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员会):
  《“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已经农业部9月17日部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立足于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滞后的状况得到根本性转变。该计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工作面宽,难度大,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合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工作。
  附件:“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搞好信息服务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从2001年起,农业部启动“‘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在网络建设上,构建了以农业部信息中心为龙头、连接31个省(区、市)农口部门的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及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覆盖农村经济领域的多条信息采集渠道初具雏形,信息的整理、分析、发布逐步向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不少地方农口部门积极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务网络已开始向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以及经营大户延伸。各种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面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在市场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不够,信息发布、传播的覆盖面窄,信息到农民手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二是在信息结构上,直接为市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不能满足需要。三是信息体系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用于硬件建设、网络运行、软件开发和信息采集发布的资金严重短缺,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四是信息采集的覆盖面不够广泛,采集标准不够规范,信息资源开发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期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的工作中统一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技术标准,集中资金,使报刊、电视、广播、信息互联网络、农民信息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互支撑,形成合力,提高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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