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倾销幅度
由于本案被调查产品涉及多种型号,因此所计算的倾销幅度是在各型号的倾销幅度的基础上加权平均后得出的。各个型号产品的倾销幅度是通过比较该型号产品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之间的差别计算出来的。各应诉公司的分别倾销幅度如下:
韩国公司
1、韩国巴斯夫有限公司
倾销幅度:15%
2、韩国东部韩农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5%
3、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0
4、韩国第一毛织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5%
5、韩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34%
6、其他韩国公司
倾销幅度:34%
日本公司
1、A&M苯乙烯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15%
2、东洋苯乙烯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6%
3、日本聚苯乙烯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10%
4、大日本油墨株式会社
倾销幅度:11%
5、其他日本公司
倾销幅度:37%
泰国公司
1、泰国HMT有限公司
倾销幅度:14%
2、泰国长兴塑胶工业公司
倾销幅度:13%
3、泰国ABS有限公司
倾销幅度:14%
4、是贴泰化学有限公司
倾销幅度:34%
5、泰国Siam聚苯乙烯有限公司
倾销幅度:34%
6、其他泰国公司
倾销幅度:34%
四、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国家经贸委对中国国内聚苯乙烯产业所受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现有证据表明:
(一)聚苯乙烯表观需求量增长幅度较大
调查期内,中国国内聚苯乙烯表观需求量增长幅度较大。1998、1999和2000年分别比上年增长9.17%、32.82%和5.75%,平均每年增长15.31%。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呈下降趋势
调查期内,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向中国国内出口聚苯乙烯数量总体呈小幅下降趋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1998、1999和 2000年,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向中国出口的聚苯乙烯合计数量,分别为59.30万吨、59.75万吨、55.57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4.3%、0.8%和-7%,平均每年下降0.77%。
(三)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
调查期内,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向中国国内出口聚苯乙烯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1998、1999和2000年,韩国、日本和泰国向中国国内出口的聚苯乙烯合计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分别为45.27%、34.24%和30.26%,分别比上年下降4.47%、24.36%和11.62%,平均每年下降13.89%。
(四)被调查产品价格呈上升趋势
调查期内,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向中国国内出口聚苯乙烯的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数据加权平均计算,1998、1999和2000年,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出口到中国的聚苯乙烯年每吨平均价格为760美元、720美元和810美元,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分别比上年提高4.5%、-5.3%和12.5%,平均每年上升3.67%。
(五)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国内相关产业的影响
国家经贸委在调查中发现,调查期内的1999年9月至2000年11月,中国国内同类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同时由于国内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申请人的多项经济指标发展状况较好。申请人提出的韩国、日本和泰国三国向中国倾销的被调查产品,对申请人造成了实质损害的指标证据不够充分,且与下列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