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邮政汇兑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邮政汇兑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汇复[2001]380号 2001年12月1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你分局《关于国际邮政汇兑业务有关问题的请示》(闽汇[2001]1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境内居民个人通过邮政储汇局收到的从境外汇入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每人每次可提取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下。
  二、境内居民个人可通过邮政储汇局每人每年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下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外币现钞;超过等值2000美元的,需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三、邮政储汇局不能按外汇指定银行执行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付汇标准进行业务调整。因为邮政储汇局不是外汇指定银行,其能否按外汇指定银行执行的标准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付汇业务、执行有关外汇政策的水平如何以及外汇局如何进行监管等,总局正在研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