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农村村级“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1]42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央决定,今冬明春将在全国村级和乡(镇)站所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这是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继续和深化,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端正经营方向,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在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党的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农村金融的支农服务工作,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稳定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要把加大信贷投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与加快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结合起来;把密切联系农民,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与建设农村先进文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增加农民贷款,保证存款支付,促进农民增收,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把农村信用社能否得到农民的信任,能否满足农民的需要,能否真正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作为衡量支农服务工作的标准。
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有关金融机构,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支农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配合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把支农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做好支农服务工作。
二、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信用村(镇)建设试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