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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甲苯磺酸舒他西林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甲苯磺酸舒他西林胶囊、
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134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黑卫药(1999)178、17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哈尔滨制药总厂生产的甲苯磺酸舒他西林胶囊和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分别使用商品名孚麦欣、伊迈清。该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应同时醒目注明其通用名称,其包装设计样稿须经你厅审核批准,并要符合药品包装与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
此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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