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电算化会计主管岗位职责。负责设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人员的工作权限、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和稽核等工作。要求做到:
(一)合理设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权限。
(二)定期检查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督促软件操作及审核人员定期更换操作密码,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内会计数据的安全、准确。
(三)对记账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在会计软件中执行审核签字操作。电算化会计主管如授权电算化会计执行审核签字操作,必须在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审核、签章。
(四)对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和报表等进行审核、签章。
第六条 电算化会计岗位职责。负责录入记账凭证,对经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结账,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及报表。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及移交等工作。要求做到:
(一)审核原始凭证,录入记账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二)对审核人员发现的录入会计数据错误应及时修改。
(三)每日操作完毕应及时进行数据备份,每月终了进行结账并对数据进行双备份。
(四)应根据业务工作量情况,适时对已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五)月末与出纳核对现金、银行账户余额。对银行存款账户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当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软、硬件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排除故障。
(七)按照规定收集、保管、移交电算化会计档案。
第七条 电算化出纳岗位职责。要求做到:
(一)录入、打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当日结清现金账。
(二)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核对。
第八条 以上三个岗位的设置应符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不能审核记账凭证和保管会计档案。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的管理
第九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日常使用管理、上机操作电算化会计软件和电算化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管理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