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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700亿元特别国债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700亿元特别国债作为
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的通知
(银货政[1999]117号 1999年9月20日)


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中国银行资金部、建设银行计财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满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强头寸管理、灵活调剂资金的需要,提高国债的流动性,现批准财政部1998年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从1999年9月21日起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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