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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发[1999]54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请示》(藏政发[1999]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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