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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注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英文缩写名称“SDA”的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注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英文缩写名称“SDA”的函
(药管办[1999]100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8年6月11日正式成立,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国务院批准,我局的英文名称为State Drug Administration,现向你局申请注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英文缩写名称“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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