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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1997年3月国务院决定由公安部负责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居民身份证编号)工作后,公安部迅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从1997年5月起先期开展了对居民身份证编号的清理纠错工作。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已经完成此项任务,发现和纠正了一大批重号、错号和一人多证号,为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针对清理纠错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编号管理,防止出现新的编号错误。(二)积极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研究论证,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确定将社会保障号码的名称改为公民身份号码;号码由15位数字升至18位;仍实行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方案不变,并完善了《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增加公民身份号码的内容,对号码的编制方法、使用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1999年10月1日发布施行。这为编制和推广使用公民身份号码提供了法律依据。(四)针对公民身份号码的校验码为计算机数字校验码,计算方法比较复杂,需利用计算机编制的情况,公安部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修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完善技术措施,组织培训,为编码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六、如何部署开展编码工作?
  国务院明确由公安部负责公民身份号码的组织实施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抓紧部署开展编码工作,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这项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任务,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提供各项工作保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先行试点,集中组织力量,逐级搞好培训,认真细致地做好号码编制和登记录入工作。要研究制定统一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编码工作质量。要研究建立号码编制、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七、计划用多长时间完成编码工作?
  编制公民身份号码是一项新的工作,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任务繁重。目前全国已有25万多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纳入计算机管理的人口达6亿多,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公安派出所尚未配备计算机,没有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编码工作的困难较大。因此,公安部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分阶段做好编码工作,争取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全国编码工作。已建立派出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县市,要抓紧开展编码工作,保证在今年底前完成任务;尚未建立派出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县市,要在县市公安局配备计算机,集中开展编码工作,在2000年底前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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