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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加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的通知

  2.找准重点
  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提高服务能力和群众利用服务的能力,提高急、抢救和转运能力,不但能显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而且可以减少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要提高以上三个能力,乡(镇)卫生院是重要环节。因此,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和产科建设是工作重点。要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服务水平,为住院分娩提供适宜的条件和服务。
  通过各种渠道,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提高其急、抢救能力。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或乡中心医院为技术依托,建立转诊系统和急救通道,成立由妇产科医生、内儿科医生、麻醉医师和化验技师等组成的急救队,为抢救孕产妇和儿童提供急救服务。
  3.把握关键点
  (1)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是现阶段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键性措施。各地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交通环境,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住院分娩率。对确因交通不便、住院分娩有困难的要按要求严格消毒,新法接生,以此保护母婴健康,减少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
  (2)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关键是抓好两个方面,一是把好消毒关,提高新法接生率;二是开展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在新生儿破伤风高发地区,要认真落实《全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行动计划》中的策略和措施,认真开展新法接生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建立和完善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制度。
  (3)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和村级接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也是一个关键。重点应放在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产科和急救技能的培训,村级接生人员消毒接生和识别高危的培训。同时,要对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和村级接生人员的健康教育技能进行培训,通过他们把妇幼卫生保健知识传授给群众,以提高群众对妇幼卫生服务的利用能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把执法工作和实施《儿童纲要》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在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母婴保健法》的执法力度。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实行依法管理和规范服务。依据《母婴保健法》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和发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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