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部关于
加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局:
根据1999年5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精神,在今后两年内,要在全面抓紧落实两个纲要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儿童纲要》)目标达标难度较大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两个方面,应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将实施《儿童纲要》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落实人口政策中的战略作用,将实施《儿童纲要》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并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针对实施《儿童纲要》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这一难点,加大工作力度,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在经费上加以支持。实现这两个目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如流动人口中和计划外生育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共同重视解决。各级政府要注意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为实施《儿童纲要》努力工作,力争到2000年基本实现《儿童纲要》的目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落实《儿童纲要》目标与卫生改革密切结合,要重视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建设,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建设。要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调整和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增强乡(镇)卫生机构的产科技术服务以及围绕母婴保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及预防保健的能力,切实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要积极推进“三下乡”活动,实施城市对农村、上级对下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对口支援,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二、抓住难点,找准重点,把握关键点,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1.抓住难点
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因此,实现《儿童纲要》目标的难点在农村,尤其在老少边穷地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97年上报的妇幼卫生统计资料,孕产妇死亡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超过100/10万的省、自治区有7个。尽管其中一些省份的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已下降了一半,但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较多,孕产妇死亡基数较大,仍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难点。因此,集中力量在以上地区采取针对性措施,这对落实《儿童纲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结合本省情况,选准突破口,抓住本省难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