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证券公司
华益证券交易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1999年9月19日)
湖北证券公司华益证券交易营业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湖北证券公司华益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华益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
1999年初至1999年6月底,华益营业部为8位客户股票交易提供融资,累计发生额为7280万元,单笔最大融资额3000万元,获取利息129万元。
二、处罚决定
华益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股票条例》)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
《股票条例》第
七十一条等(八)项所述的行为。依据
《股票条例》第
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华益营业部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没收透支利息收入129万元;对华益营业部原经理何艺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