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容新。充分反映本单位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
3、针对性强。能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重要参考作用;
4、综合性强。要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第二十条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办公室要发挥收集政务信息的职能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与业务管理部门和科技人员的密切联系,确保重大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第五章 信息编辑
第二十一条 信息编辑包括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阅读、筛选、分类、加工、处理;编辑信息要做到事实确凿,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文法规范,专业术语、数字和计量单位准确。
第二十二条 信息工作人员对编辑的信息要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送审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第六章 信息报送
第二十三条 信息报送是政务信息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重大信息放在政务信息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
第二十四条 重大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1、中央、国务院和各部委、省市领导同志来我院视察工作情况和重要讲话,要在视察后的1—2天内报送;院领导视察工作情况和重要讲话要在视察后3天内报送;
2、中央、国家重大决策出台、国内外重大事件发生、院党组重要决策发布后的反馈情况,要根据院的要求及时地、多层次、多侧面地报送信息,并适时报送一份比较全面的综合分析材料;
3、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重要进展、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和成就,本单位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是我院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应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首先向院报送;
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原因和结果。
第二十五条 对时效性强的重大信息,院办公厅将下发信息报送通知,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组织作好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信息应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确保时效性;机密事项的报送,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失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