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编制200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国发[2000]34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2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2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998年以来实行的以积极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将继续显现,加入世贸组织和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也将对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国内看,受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等农产品产量减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尚待巩固,社会总体需求仍未转旺。从国际上看,受美国“9·11”事件影响,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进一步放慢,将对我国外贸进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初步分析,2002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物价总水平比2001年略有上涨。
2002年财政收支矛盾将相当突出。从收入方面看,在连续几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02年财政收入增长可能有所减缓。从支出方面看,各重点支出项目都需要增加支出,其中包括:2002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工程;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以及保证国家安全等方面。
根据对2002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2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必要力度;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支出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范围。
二、2002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2002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可暂按7%左右测算),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