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确定2002年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范围的函
(财库[2001]74号 2001年12月29日)
按照《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结合中国科学院实际,现将你院2002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以及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仪器设备更新费(不含自行研制改造部分经费);科学事业费中的知识创新试点经常性经费。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科学事业费中的)基本事业费实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在院本级和所有院直属单位实行。
三、按原渠道执行的资金范围:除上述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按渠道由财政部拨付。
四、2002年经批准使用的2001年结余资金,继续按2001年试点支付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