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视科技,做好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第一,要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工程标准体系、监测和评价体系,强化工程质量技术监督;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科技支撑方案,落实各项科技保障措施。第二,要切实运用现有实用技术,特别是要筛选组装配套一批先进的科技成果和成熟的技术模式,系统地加以推广应用,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第三,要在退耕还林工程区内有选择地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逐步形成工程科技推广和示范网络。第四,要结合工程建设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地方行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设内容、目标和任务,提高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六、严格把关,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第一,要根据国家林业局新修订的《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指导各工程县搞好检查验收工作。第二,要抽调技术精干、责任心强、廉洁奉公的林业专业人员从事检查验收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对检查验收人员和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检查验收工作公正、公平和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可靠。第三,要根据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参与程度高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内容。既要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又要把种苗质量、作业设计、档案管理、政策落实、确权发证和成果巩固等内容纳入检查验收的范围。
七、完善政策,做好粮款补助兑现工作。第一,要根据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试点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有关政策措施。第二,要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他们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动性。第三,要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下拨前期工作经费和种苗补助资金,以保障前期工作的开展和种苗的供应。第四,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补助政策。
八、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建设成果的巩固工作。第一,要把退耕还林工作和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统筹考虑。加强川地、缓坡地农田基木建设,提高粮食产量,保证农民吃饭,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改变传统牧业方式,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对人烟稀少、生态脆弱的边远地区采取生态移民、封山绿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问题,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第二,退耕还林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确认权属和发放林权证,落实管护责任和资金,建立管护队伍,严格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防止复垦、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