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质量监督专业化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对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设计理论、检测技术、监督检查以及ISO9000知识、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培训。有关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考核的文件已经颁发了,今年二季度,我部将统一组织师资培训,下半年开始由各地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急工程之所急,保质保量地完成监督,并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搞好监督机构的考核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规定》,对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并按照《规定》要求条件,由各地区对各级各类监督机构进行考核。三是在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基础上,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推进监督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质量监督及备案资料网上传输,网上事故快报,事故信息发布,质量状况数据自动统计,建立开发商与承包商信誉评价和公示制度,实现市场现场联动。今年计划组织对各地开发的软件进行评估,对一些使用方便、功能齐全、易于升级改造的软件系统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明确检测单位的法律责任。今年要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对现有检测机构进行清理,按照综合型、材料检测型、专项检测型三个类别分类就位;明确责任,对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检测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另外,各类检测机构要逐步推进检测数据采集处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科学性和公正性。
加强小城镇工程建设监管体系的研究,尽快改变小城镇、城乡结合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的现状。进入新世纪,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要因地制宜地提出不同地区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针对东部沿海地区村镇化发展较快的特点提出前瞻性的意见,突出管理体制创新,及时借鉴城市建筑管理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健全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对于不具备建立城市管理体制条件的小城镇和城乡结合部,可以延伸现有城市的监管体系,扩大覆盖面,以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落实。
(六)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很多风险,推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是保证投资安全和增加承包单位抗风险能力的有效的手段,也是符合国际上惯例的做法。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项目的投资来源日趋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工程风险管理越来越为有关部门和企业重视,一些地方陆续开展了工程保险,但实行的范围有限,管理水平也比较落后。
设计保险制度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试点以来,三城市通过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指导意见,引导设计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已开展试点的城市要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培育和发展设计保险的中介咨询机构,包括经纪人、代理人和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也要积极行动,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加快设计保险工作的进程,以有效地提高设计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在条件成熟时,我们还要对需要强制性实施设计保险的工程种类做出规定,通过立法、制定政策和合同管理,来推动设计保险的开展。
其他工程保险制度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也要在现有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同时要积极开展保修保险和建筑工程10年责任险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七)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关系到建筑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人生存权的集中体现。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关于安全工作郑部长已经讲了意见。会议总结时金德钧总工程师还要重点讲,在这里,我再强调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近几年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状况逐年好转,安全事故有所下降,但三级以上重大事故近一、两年并不稳定,还略有上升。1999年发生36起,死亡148人,重伤242人;2000年发生30起,死亡121人,重伤20人;2001年发生30起,死亡149人,与2000年相比,死亡人数、重伤人数都有上升。今后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总量的增加,如何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还有许多工作要作,安全工作这根弦时刻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