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加之城镇化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基本建设规模持续增长,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在政府监管体制上也要逐步地适应市场化的需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政府都是通过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使用许可这5个环节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管。
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加强工程质量的、安全生产的监管,促进行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思路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建设事业“十五”发展计划要求,健全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规范行为、推进改革。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工程风险管理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和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更好地为我国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服务,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2002年在具体工作的思路上,要继续贯彻两法两条例,以量大面广的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住宅(包括小城镇和城乡结合部的住宅)建设的质量为重点,以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法定制度为依托,以经济制裁和清出市场为手段,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快配套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的建立与完善,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队伍素质。
三、2002年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行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今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核心。“质量条例”是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至今2年多了,但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一线还有很大差距,相当多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不了解、不掌握、不重视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有几个数字情况可以说明这一情况:①去年综合执法检查表明有近一半工程不同程度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②施工图审查以来,也发现此问题十分普遍,仅以上海、北京为例:上海11月审查2546项,共查出违反强制性条文总数6690条;北京去年9月1日-12月4日已完成审查项目240项,共查出违反强制性标准2800余条,违反一般性规范标准的7400余条,平均每个项目强制性条文12条,标准31条。没有一个项目没有问题的。在这里,我们也要求各省厅,把去年以来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查出的违反强标情况进行统计,同时要进行具体分析,涉及结构安全、基础和公众利益的多少条;涉及功能性多少条,以数字说明问题,此项工作三月底各地报一下。今年大力贯彻强制性标准,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贯彻强制性标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训,二是监管,培训是基础,针对当前在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结构安全、抗震、节能、消防等方面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培训,增强严格执行标准的意识,提高运用标准的能力。按照部领导指示,质量司和标定司负责统筹考虑提出强制性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安排,今年准备委托协会和有关机构分专题、分层次开展培训,先培训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技术总工,再培训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审查机构、安全监督机构和一些骨干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实施,把标准的培训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今年我们建立起强制性标准和技能培训制度,包括定期培训、新标准新技术培训、上岗培训等等,形成制度,切实为大家服好务,使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标准,能够自觉、准确地执行强制性标准。
贯彻标准,监管是关键。要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处罚,并要和年检挂钩,有的要记入“不良行为”手册,确保强制性标准在工程建设中能够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