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4023-2000的规定
13.经济车速油耗,应符合GB/T15744-1995的规定
14.排气污染物,怠速法:应符合GB14621-2002的规定;工况法:轻便摩托车应符合GB18176-2002的规定;摩托车应符合GB14622-2002的规定
15.加速噪声,轻便摩托车应符合GB16169-2000的规定;摩托车应符合GB4569-2000的规定
16.制动性能,应符合GB17355-1998的规定
17.后视镜性能及其安装,应符合GB17352-1998的规定
18.转向锁止防盗装置,应符合GB17353-1998的规定
19.前照灯配光性能,轻便摩托车应符合GB19152-2003的规定;摩托车应符合GB5948-1998的规定
20.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18100-2000的规定
21.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应符合GB17510-1998的规定
22.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应符合GB11564-1998的规定
附件2:
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02C-023:2002/A2)
原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2)附件3中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修改为:
1.标记
汽车和挂车的标记应符合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第4.1条要求,其中车架上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可由VIN替代,标牌上必须标注整车型号;汽车基本车和挂车必须有VIN,VIN应符合GB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及GB16737-2004《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2.尺寸、轴荷和质量
2.1 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
汽车和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应符合GB1589-2004《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要求。当车辆满载且外后视镜底边的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800mm时,外后视镜的外伸量应符合GB15084-1994《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的要求。
2.2 后悬
汽车和挂车的后悬应符合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第4.3条要求。
3.侧倾稳定角
汽车和挂车的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第4.7.1条要求。
4.转向装置
汽车的转向装置应符合GB17675-1999《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的要求,其中3.5、3.11~3.13条暂不做检测。
5.制动装置
汽车和挂车的制动装置应符合GB12676-1999《汽车制动系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的要求,其中M类和N类汽车的检测项目、要求、方法见表1;O类挂车只进行结构检查,其结构应符合第4.2、4.3条要求。汽车和挂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性能应符合GB/T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