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申报2005年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预备通知
(农办市[200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机化、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目标
2005年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重点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限量标准、检疫技术标准、检测方法等标准项目,计划安排350项左右。实施目标是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健全和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发展。
二、项目期限和资金补助标准
每个标准项目原则上在1年半时间内完成标准送审稿的编制,制定标准项目的补助经费在8万元以内,修订标准项目补助经费在4万元以内。补助经费的支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
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农[1999]418号)执行,主要用于资料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试验费、会议费的支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制修订农业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二)申报单位应有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牵头人员。有标准制修订经验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三)凡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本次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该标准是否属于农业部的职能范围,是否归口农业部所属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AC、IPPC、OIE、ISO等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的相同(相近)标准的状况;该标准的名称、内容及指标是否与现行(含已列入计划或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国内其他行业标准、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等之间存在包含、重复、交叉或不一致问题;该报告的资料来源和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