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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科研院所
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4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十五”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2004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对象
  1.支持方向
  根据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公益性农业技术等公益性科技工作的开展,并逐步形成社会公益研究网络。
  专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明确、具体,项目需提出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可操作的成果共享方案,机制的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项目的相关内容要符合社会公益研究定位,一般性的日常工作、基建、大型设备购置和运行经费等不在支持范围内。
  2.支持对象
  按照目前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专项项目的申请单位仍为中央级科研院所(包括转制科研机构)。
  二、项目组织、推荐和申报
  1.为了突出国家目标,指导专项的申报工作,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04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支持重点》(见附件1)。请按2004年度支持重点的有关方向和要求开展有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2004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的遴选条件
  符合国家目标,支持部门和行业开展解决社会需求迫切的重要社会公益问题的研究;
  优先支持列入社会公益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和国家层次的社会公益研究基地;
  属于行业共性的技术工作,需要跨部门(行业)、跨学科的联合协作、共同开展的研究项目;
  有一定预研基础,对项目申请单位的学科调整、布局优化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3.由于经费有限,并考虑公益项目需有一定的覆盖面,除特别需要支持的重大项目外,项目的经费一般控制在100万元/项以内,一次性支持,执行期不超过3年。每个符合申报条件单位限报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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