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人的整套材料报送正研级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2004年正研级评审工作中继续使用完善后的《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录入系统》(以下简称“《职称录入系统》”,软件及说明书将在近期通过notes下发),《职称录入系统》涵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技术工作总结等方面内容。申报人需在《职称录入系统》中录入本人的有关资料信息,经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生成上报数据文件,通过notes统一报到正研级评委会办公室。
(二)纸制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技术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材料一式3份,可通过《职称录入系统》打印。
2.相应申报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45份,可通过《职称录入系统》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审议意见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著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或《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表》一式3份。
4.《司局级单位推荐意见》一式3份。
5.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证明复印件,学历、资历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3份。
6.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3-5篇,并复印一式3份;若有论著,要提供1部论著。对于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应注明核心期刊的级别(核心期刊的确定及期刊名录见附件7)。被SCI、SCIE、EI、ISTP(特邀)收录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一律要求提供司局级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相关单位的检索证明,待发表的文章要提供录用证明,否则不予承认。
纸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分为研究员、业务技术正高工和科技管理正高工三种,须根据选择的申报系列填写,并要双面打印或复印。
四、关于申报专业和系列问题
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性质,选择相应专业和职称系列。
(一)专业选择。申报人根据本人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技术报告情况,可在“天气、气候与气象服务”、“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探测技术”、“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电子信息技术与通讯”以及“气象科技管理”等六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应的专业进行评审,并参加所在的专业组答辩。
(二)资格系列的选择。评审系列应根据现工作岗位申报,其中“一院八所”的科学研究岗位人员和国家级主要业务单位研究型岗位人员应申报研究员系列。转系列评审者,必须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