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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诚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诚浩证券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沈阳诚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沈诚证[2004]40号)和《关于修改的申请》(沈诚证[2004]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由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5号迁址至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1号。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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