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恳请批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报告》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地为天津市。
二、同意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8%;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6%;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6%。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