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央债券簿记(三期)系统上线后收费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央债券簿记
(三期)系统上线后收费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中债字[2004]65号)
各结算成员:
中央债券簿记(三期)系统上线后,收费业务流程有所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2004年10月8日开始,结算成员之间的多券种质押式回购业务按每笔首期成功合同200元计费。
二、
交割单上标有该笔业务的收费情况,同时客户端的缴费通知单是实时累计更新的,结算成员可每天将二者进行核对,掌握费用应缴情况。
特此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