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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征收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

  书面通知应包括领取退税的纳税义务人名称、退税金额、办理退库时“收入退还书”的字号、指定取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并在通知中注明“纳税义务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个月内,到指定取款银行领取退税款”,以及“到指定银行领取退税,须持本通知,原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告知事项。
  四、应退税款及利息,统一采用冲减原征税收入入库科目的办法,从征税入库收入中退付。
  五、各级海关和有关国库应建立严密的重要凭证传递登记、稽查制度,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税款退付工作,确保应退税款及利息收入及时退给纳税义务人。退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转账退税申请书(格式)



  编号:
  _________海关:
  根据你关签发的税款专用缴款书(编号:______),本纳税义务人已按规定缴纳税款。按照有关规定,现申请退税(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利息),请予核准。
  1、已缴税款金额:
  关税_____元,增值税_____元,消费税____元,……
  2、申请退税理由:
  3、申请退还金额:
  关税______元,增值税______元,消费税_____元,……
  4、申请人名称:
  5、开户银行:
  6、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注:《转账退税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随原缴款书复印件送国库,第二联海关留存。
  说明:
  1、此申请书适用于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税款的情况。
  2、“申请退还金额”中所涉及的税种应与原税款专用缴款书上所列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实际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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