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评选全国内部审计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中直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武警总部审计局,中央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
审计署关于做好评选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准备工作的通知(审内发(2004)23号)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准备。现就评选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双先”名额分配,以2004年6月底各地区、各系统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数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数为基数,参照上届名额分配数,以及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状况和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名额分配数将推荐名单报“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报“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在名额分配表中没有名额的中央单位,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限报一个先进单位或一个先进工作者),由“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评选,择符合条件者向“双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三)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双先”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04年12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综合性经验交流材料两份。
2.“双先”分配名额在4个以上的单位需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经验交流材料两至四份,“双先”分配名额在4个以下的单位需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经验交流材料一至两份,每份经验材料需报一式两份。
3.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3,报一式两份)。
文字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每份材料3000字左右。为了方便打印,经验交流材料还需再报一份电子版的。
三、成立“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爱中(副审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