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社政函[200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
按照我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教社政10号)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我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现批准第五批27个科研机构列入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名单见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对于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入选机构及其所在学校,应认真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建设标准加强建设,使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尽快提高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能力。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
马克思主义研究
1.中国人民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哲学
2.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3.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4.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5.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历史学
6.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
7.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
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