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出版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中级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200分     110分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200分     120分
初级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200分     115分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200分     120分

  二、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