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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决定
(环发[2004]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各试点地区和单位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预验收,经我局考核、公示和审定,决定命名北京市密云县等84个地区和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希望被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再接再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按照我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


  北京市 密云县
  天津市 宝坻区
  河北省 平泉县 怀来县 迁安市阜城县
  山西省 侯马市 晋中市榆次区 安泽县 武乡县 五寨县 清徐县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奈曼旗
  辽宁省 海城市 沈阳市 东陵区 大连市 旅顺口区 建平县 宽甸满族自治县 清原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 集安市 长春市 双阳区 长春市 净月潭开发区 天桥岭林业局
  黑龙江省 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 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 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 省农垦总局绥化分局  嘉荫县 克山县
  江苏省 常熟市 张家港市 昆山市 苏州市 吴中区 太仓市 吴江市 海门市 扬州市 邗江区 句容市 溧水县 如东县 如皋市 睢宁县 盐城市盐都区滨海县 金湖县
  浙江省 丽水市 宁海县 象山县 德清县 海宁市 桐乡市 平湖市 淳安县
  安徽省 霍山县 岳西县 绩溪县
  福建省 长泰县
  江西省 武宁县
  山东省 章丘市 青州市 鄄城县 胶南市 胶州市 青岛市 城阳区
  河南省 新县 固始县 罗山县 商城县 泌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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