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221号)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诺安字[2004]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
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4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为4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