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执行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
(四)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试点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考核的基础上,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房地产业和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选择某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六)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加强申报审核,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纳税户实地了解情况。建立催缴制度,实行欠税人报告制度,建立欠税档案,落实以欠抵退、用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
(七)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税法宣传咨询。规范税法公告制度,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结合开展向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认真开展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四五”普法教育验收,大力普及税法知识。
二、稳步实施税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
(八)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密切关注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和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全面落实各项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加强退税申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同时严防骗税案件的发生。
(九)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减征农业税的测算工作,认真核实每户农民减征和应缴的税额,并张榜公布。据实核减因征占耕地而减少的农业税计税面积,确保核减的计税面积落实到户。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围绕完善农村税收制度和实现城乡税制统一、清理农业税尾欠、调整农业税收征管体制等问题,做好专题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