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组织成立“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本学科相应专业的科技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7-9人。于2005年2月25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中国科协初、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各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在本学会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小组应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二级学会等)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同时,报中国科协初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各学会对拟推荐、提名候选人的人选及相关材料,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投票评选。
4.凡通过学会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ac.cn)。
5.凡通过学会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简称《提名书》)中的提名单位意见(简要介绍和评价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贡献与道德学风的评价意见)(限600字)。
由被推荐人填写《提名书》中前7页内容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简称《简表》)及附件材料,在《提名书》
中被提名人签名处签名为有效,具体要求见中国工程院网址(www.cae.ac.cn)。
6.对学会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出现有争议或投诉的问题,需由本学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学会向中国科协报送关于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
结果的文件,要说明投票选举情况及按得票多少的排序,同时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见附件3、4)
2.通过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须分别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软件格式(表样)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推荐书由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上述材料各一式15份,其中《推荐书》3份、《提名书》5份须由学会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会印章、本人签名的原件(以样件为准),并附数据库版软盘以及附件材料和重要奖励证书、证明等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