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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计划单列市,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高校、科研等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学会:
  为做好2005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00年~2004年经过技术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的计划项目仍需经交通主管部门上报。
  2.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用于归档,其申报书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并注明此件归档)。
  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如研制报告、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一式二套。
  3.各等级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限额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要完成人(个)  15   9    5
  主要完成单位(个) 10   7    5

  4.为便于评审工作请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简表(见附件五),每个项目一式二十五份。
  5.申报书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中国公路学会,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同时提供申报书的电子版。(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联系人:董京霞、张颖
  电话:010-65293138传真:010-652931396.2005年度项目申报技术服务费,按申报等级交纳,每项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请在申报同时汇中国公路学会,并注明款项用途为2005年科学技术奖技术服务费。户名:中国公路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账号:0200083309200000151
  附件:一、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略)
  四、《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略)
  五、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简表(略)


                           中国公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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