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法、加强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
我部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有关规定中,将抗震和结构安全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即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包括抗震设防标准在内的强制性标准,否则审查不予通过。2003年底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抗震设防质量检查,2004年初印发了《关于印发〈
全国抗震设防质量检查情况总结〉的通知》(建质[2004]15号)等文件,指导建设系统的抗震防灾工作。
为适应高层建筑的快速发展,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我部自1998年建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后,已完成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近200项。2004年北京市共对12项(总面积147万平方米)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主楼、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篮球馆综合体、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等。通过审查,提高了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水平和质量。2005年我部将组织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中执行《
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检查。
(四)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提高城乡防灾能力
到目前为止,全国共编制完成市、县抗震防灾规划近700项。从2003年开始,我部积极支持泉州、厦门组织编写《泉州市抗震防灾规划》、《厦门市综合防灾规划》,作为利用新成果、新技术编制城市防灾规划的试点项目,其中《泉州市抗震防灾规划》已于2004年10月份通过了鉴定、审查。
我部在2000年发布《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建抗[2000]18号),明确提出在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时增加抗震防灾内容的基础上,2004年初在北京召开了两次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座谈会,并印发了《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座谈会会议纪要》。2004年10月,组织有关调研,撰写《地震高发地区农村抗震能力建设与震后重建》。2004年还组织编写《村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村镇建筑抗震对策与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全国村镇房屋抗震图集、挂图,为村镇建筑抗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达到资源共享、加大覆盖面的目的。
2005年我部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抗震防灾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指导;还将组织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技术标准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城市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