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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5.帮助企业加强计量检测基础工作。贯彻实施《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手段和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中继续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进一步推进C标志工作;计量技术机构要主动上门开展各种计量校准检测服务,在能源与原材料检测、质量管理、工艺过程控制、安全与环境监测、成本核算等方面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
  6.大力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力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经营者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积极推广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组织“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现场咨询和诊断,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打好人才基础。
  三、建立质量导向机制,改进服务和监管方式,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7.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针对各地产业基础和优势,采取各种扶持政策,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质量技术水平高、地区经济特色突出的骨干企业。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加强监督检查帮助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将符合国家免检规定的产品推荐为免检产品。选择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非公有制企业产品纳入各地名牌发展规划,支持和帮助其争创名牌产品。注重发挥骨干企业的品牌效益,构筑名牌群体优势,推动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带动一批中小企业上台阶,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8.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清理已出台的文件和规定,坚决消除限制、歧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体制障碍。在申办生产许可证、CCC认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原产地域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和申请使用采标标志等方面,坚持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对生产名优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保护力度,主动将其列入打假保名优范围,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质量申诉受理工作,对异地质量申诉问题,必须认真负责予以处理,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9.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减负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收费的审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取消。严禁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乱发证、乱拉赞助,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到非公有制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同时要采取措施整顿规范学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
  10.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情况,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实行抓小稳大,区别对待,分类监管,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对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大帮扶力度,减少监督抽查频次。对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加强监管。同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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