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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蓬莱发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蓬莱发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呈报蓬莱发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国蓬电[2005]28号)收悉。经审查,我部同意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关于蓬莱发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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