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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

  三是探索预警制度。主要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信息为基础,综合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宏观信息,分析、预测和把握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及早采取妥当的预先应对措施,对假冒伪劣做到早判断、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防止见事迟、行动慢,造成被动。
  四是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地方局要用好“12365”投诉举报电话等有效信息资源,指定专门人员,形成专项制度,专司受理群众举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解决打假举报的奖励经费,坚决兑现每一起举报有功案件的人员奖励,赢得群众对打假工作的广泛实际支持。
  五是坚持公布制假“黑名单”制度。对无证照制假及有证照故意造假的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发挥“黑名单”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失信行为惩戒作用。公布“黑名单”,坚持做到多次核对,准确无误,慎重公开。
  六是继续完善执法打假法制。总结经验,制定有关加强食品监管和根治劣质化肥、人造板等实施意见和办法。
  四、形成执法打假的宣传声势
  对今年的执法打假工作,要依靠中央和地方媒体,形成质检部门执法打假的宣传声势。
  一是主动邀请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几个现场会。借助舆论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农资、建材的区域性问题。二是全方位报道打假端窝点行动。邀请中央新闻媒体参加总局直接查办一批使用非食品原料、地方局查处困难的食品造假案件,报道取缔一批化肥制假、“地条钢”窝点行动和关闭一批人造板小作坊行动,每月公布一批制假企业“黑名单”,并对2004年公布的“黑名单”制假企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回访。三是集中力量宣传每个专项整治的成果。对中央重视的、社会影响大的、群众呼声强烈的、确实抓出成效的打假工作,组织深入访谈报道。四是严格案情报送制度。各地方局必须牢固树立全国质检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及时按期向总局报送各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情况、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和黑名单等信息,主动积极配合参与宣传工作。
  五、加强领导
  总局再次强调,组织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打假工作,各省级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地方局对各专项整治,都要有专人负责,一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抓点的具体任务。省级局要对区域整治情况逐一检查,总局进行抽查,落实责任追究,表彰典型。落实中有关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总局值班室(电话:82260001)和执法督查司(传真:82260204,82260205,82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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