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31个点开展“两打一促进”专项整治行动。对连云港、什邡、临沭、祁东、永州芝山区、邵阳龙回县、常德石门县、德阳绵竹、眉山东坡区、北京平谷、河北栾城县、河北无极县、山东聊城东昌府区、贵州遵义县、贵州安顺西秀区、青海海东地区等地的化肥和临猗的农药等17个农用生产资料生产集中区域,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湖南、广东、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等10个省“地条钢”反弹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河北邢台、文安,山东临沂,江苏邳州四市、县人造板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地区,按照打击区域性制假售假猖獗势头,打击违法行为反弹势头,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创建优质生产基地的思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以是否建立健全了当地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行业协会自律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标准,加强督促检查,考核整治效果。省局要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派驻重点区域督促整治工作,不达标准不得撤回。总局将在适当时候会同有关部门按“两查一公告”为主要内容开展督查。一是检查“五彻底”和《
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整治工作层级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公布“黑名单”和整改效果突出的企业名单。
三、继续探索建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继续从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从深层解决问题、从全程监管入手,探索形成打假治劣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分批组织县级局负责同志,到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县级局,观摩调研、交流学习,推动县级局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要继续完善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报告制度和省市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和完善打假监督员制度,建立基层打假联动协调工作机制。
二是加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要运用电子网卡等技术手段,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二要建立和完善妥当处置、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障技术和后勤支持,保证拉得动、上得去、能战斗。三要坚持和完善系统内省际间重要案件通报协查制度,做到案件信息交换顺畅,查处行动互动互补不留死角。四要提高现场快速识假能力,继续组织假冒伪劣产品快速判定测试方法培训,鼓励基层局创新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手段。五要坚持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的制度,与工商等部门沟通情况和联合行动制度,坚决落实“五不放过”的要求,彻查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