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顿食品加工业,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求,各地要向地方政府提出整顿食品加工业的意见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各地要根据食品加工企业“两查”结果,确定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重点地域,督促有关市、县局提出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限期解决突出问题,省市加强督查督办。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结合辖区打假责任制一并落实。既要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又要坚持整治和服务并重,实施分类指导。要引导名优企业做大做强,督促可规范发展的企业守法经营,限制和淘汰一批小作坊、小企业,促进尽快发展成为区域优势产业。
(四)组织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百千万行动”。全国质检系统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由各省级局选定百区(县市城乡结合部)千点(村镇加工点)万户(小作坊和黑窝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百千万行动”是总的要求,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目。行动的主要内容:
查找主要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两证一照、质量保证条件、关键加工环节及原料仓库,查找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
关闭曝光一批违法“黑户”。对于无证照生产和制假的,在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同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停产整改一批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因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且未申领生产许可证的,坚决停产整顿,限期取证。对不进行整改的坚决不发证并不得恢复生产。对尚未实施无证查处且产品质量可以保证的,在未领证之前要由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并制定监管措施,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并限期取证。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间,报告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落实责任并督促检查整治效果。列入“百千万行动”的整治重点,要有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地方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抓点的具体任务。省级局要对区域整治情况逐一检查,总局进行抽查。检查时主要做好“两查一公告”工作,即检查“五彻底”要求是否到位,检查打假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公告曝光一批食品制假“黑名单”。
二、深入开展化肥等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化肥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总局《
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尽快落实本地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制定整治方案、狠抓落实。总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查督办和指导。在专项整治中,要严查四种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制造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农资违法案件符合总局确定的“黑名单”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在取缔的同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