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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

  2.基层活动。有健全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人口学校能按需施教。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开展能够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效果明显,社会效益良好。

  3.部门配合。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的社会活动中,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引导作用,形成传播婚育新风的浓厚氛围。

  4.宣传环境和宣传品发放。宣传环境规范、美观,宣传品精美、大方,知识性强,通俗易懂。多种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群众喜闻乐见,比较好地发挥传播知识和信息的作用。

  5.关爱女孩行动。积极传播"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孩女孩都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效果明显。

  6.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培植新典型。在活动的主题、内容、方式、方法、载体等各方面不断开拓进取,有所创新。

  7.5年内没有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二)先进个人 

  1.热心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掌握有关科学知识,认真贯彻活动有关要求,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

  2.有比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3.热心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欢迎。

  4.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善于研究问题,勇于探索实践,努力开拓进取,积极改革创新。

  5.一般应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4年以上。

  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 先进县(区、市)300个;先进乡镇(街道)1500个;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机关单位(不含省级人口计生委)及其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1000个。
  在先进单位名额中,地厅级及以上相应级别的单位占10%,县处级占40%,科级及以下占50%。

  (二) 先进个人2000名。县处级及以上人员占15%(地厅级及以上干部从严掌握),科级人员占25%,股级及以下人员占35%,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分子占25%。

  四、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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