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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为加强重点领域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组织2005年度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的重点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和建材安全方面的检测能力情况。
  为了确保此次能力验证活动的科学、准确和有效施行,认监委邀请了质检总局卫生检疫、产品质量监督、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等有关职能司局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CNAL)、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实验室认可、标准、检测科研单位的专家,对有关方面申报的2005年能力验证项目进行了立项研讨,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为“国家认监委2005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见附件)的协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本辖区的实验室参加此次能力验证。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部级产品质检中心、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凡具有“国家认监委2005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内的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了相应的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的实验室,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前向认监委做出书面说明。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认监委将视情况对其资质做出处理决定。
  二、负责此次能力验证项目协调的单位,应充分认识承担能力验证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能力验证的技术要求,做好承担能力验证协调工作。从项目设计到“第一轮通知”、“第二轮通知”的发送,从样品的制备到保证样品均匀性的措施,从结果的统计分析到防止实验室串通,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和措施,确保能力验证活动圆满完成。
  各协调单位应尽快向实验室发出“第一轮通知”,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争取2006年3月1日前完成有关工作。国家认监委将于2006年上半年公布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结果。
  三、为使此次能力验证活动稳妥施行,由CNAL提供技术支持,可根据需要组织对能力验证协调单位和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实验室的培训,根据需要进行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认可。
  四、本通知确定的必须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不需交纳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费用。认监委统一拨付给各项目协调单位用于验证活动的专项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协调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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