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推进人才强林。贯彻落实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林之路。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切实加强林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从调整结构、提高能力、激发活力三个方面入手,突出造就拔尖人才、吸引急需人才、培养实用人才三个重点,全面提高林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制定《林业人才“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广泛吸引社会人才,积极引进海外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加强高级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开展林业人才发展战略和相关专题研究,积极研究建立林业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新型林业人才管理体制。
27.加强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合作的格局。要认真抓好“引进来”工作。进一步加大引进资金、技术、智力和先进理念的力度。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探求科研、教学、生产等领域的优势,寻求实用技术、成熟产品和成功人才,通过技术交流、产品展示和洽谈等方式,促进技术、设备、产品出口。积极推广国际合作项目成果。认真做好林业国际履约等工作。抓住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认证、林业碳汇等国际林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国际多边、双边讨论和谈判,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良好形象,加快与国际接轨。
七、为《决定》的深入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28.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决定》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把深入落实《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把各项落实工作做实做细。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决定》精神的再学习、再认识、再宣传,掀起继续深入落实《决定》的新高潮。要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要进一步研究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和工作时间表,把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要积极协调,克服困难,抓紧制定一批林业建设急需的配套文件。要及时研究和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9.编制好林业“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要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将《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规划中去。要按照“相持阶段”的特点和要求,找准“十一五”林业发展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在继续保持“十五”主要政策措施力度的基础上,认真按照“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总体要求,把林业“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好。
30.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宣传效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组织宣传战役,大力宣传各地贯彻落实《决定》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新经验。要把全体务林人思想统一到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上来,把打好生态建设“相持阶段”攻坚战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