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快推进三北和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工程治理的针对性,提高工程质量。三北防护林工程,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建设,着力抓好沙化严重区域的治理。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要继续巩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低效林改造,加快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高森林质量,同时突出“两湖两库”(洞庭湖、鄱阳湖地区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沿线)的治理,重点构筑三峡库区周边和南水北调源头及沿线生态屏障。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要以发挥植被自然恢复能力为主,加大封育力度。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探索石漠化治理的有效途径,尽快构筑功能齐全、防护有效的岩溶地区生态屏障。沿海防护林工程,以增强抵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为核心,以基干林带建设、红树林发展、滨海湿地保护、城乡绿化为重点,扩大建设规模,拓展内涵,提高质量,完善功能,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构筑结构稳定、功能完整的我国海疆绿色屏障。太行山绿化工程,要坚持封山禁牧,重点推进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尽快实现“黄龙”变“绿龙”的目标。平原绿化工程,以农田防护林网和村镇绿化为重点,以完善政策、加快平原地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为突破口,以抓好高标准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平原地区绿化美化水平提高为手段,全面提高平原绿化的总体水平。
15.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工程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严格执行禁牧、禁樵、禁采的“三禁”制度。在已有荒山荒地造林政策机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工程建设的新政策、新机制、新举措。同时,要大力加强全国防沙治沙工作。按照《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的总体要求,各地要抓紧编制省级规划,确保将防沙治沙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确保开好头、起好步、早见效。抓紧划定一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制定《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开试点工作。加大《
防沙治沙法》执法力度,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16.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好珍稀濒危野生物种。在适宜地区探索打破区域行政界限,以山系、流域科学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提高保护效益。开展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对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考核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区资源,严格征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湿地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转让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景观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争取逐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相关问题。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拯救繁育和培育,积极建立人工种群,推进野化放归和物种重引入工作。针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下降趋势明显的现状,加强预防性保护,防止新的濒危物种出现。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推动以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培育利用人工资源为主的战略转变。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效应对突发野生动物疫情。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及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湿地保护,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在《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3—2030》的基础上,争取国务院早日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使湿地保护工程得以尽快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