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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五)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六)损坏试卷、答题卡的;
  (七)不按规定时间答题或交卷的;
  (八)考试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座位的;
  (九)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行为,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及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报主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给予其考试作弊的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二)由他人顶替或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的;
  (三)夹带、偷看参考资料、利用具有文字存储或音响功能的电子产品、通讯工具或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手段作答的;
  (四)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六)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传带出考场的;
  (八)串通监考人或其他人员作弊的;
  (九)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三、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区考试领导小组报总局取消其三年内的考试资格:
  (一)威胁考务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报复考务人员的;
  (二)报复、诬陷举报人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已经取得资格证书的,由总局确认无效,收回证书,并取消其三年内的考试资格。
  五、对顶替代考的人员,取消其三年内的考试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总局确认无效,收回证书;已注册成为报检员的,吊销其报检员证。
  六、阅卷评分中发现考生违纪行为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按作弊处理的决定。
  七、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属考试过程中发现的,应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属考试结束后发现的,由考区考试领导小组将有关情况报国家质检总局。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材料由各考区存档备查。

考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一、考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给予警示,仍不改正的,取消本次考务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
  (一)妨碍他人履行监考职责的;
  (二)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考试程序的;
  (三)监考人员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行为放松监管,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规定的;
  (四)在阅卷评分过程中,错评、漏阅差误较多的;
  (五)泄露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地点的。
  二、考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务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一)不按规定设置考点和考场,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二)审查报考人员条件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或弄虚作假的;
  (三)利用监考或从事考务工作之便,为应试人员舞弊提供条件的;
  (四)在应试人员报考资格审查、组建应试人员档案材料等工作中,故意隐瞒应试人员真实情况的;
  (五)命题人员参加应试人员考前培训、补习、答疑的;
  (六)擅自变动应试人员答卷时间的;
  (七)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座位的;
  (八)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九)在监考、阅卷或保管、运送中丢失、损失应试人员试卷、答题卡或有违反监考、阅卷工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考试期间抄题、抄答案或擅自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十一)泄露命题人员和阅卷人员身份及评分标准的;
  (十二)对失泄密事件知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十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执行考试公务过程中擅离岗位,从事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活动的。
  三、考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务工作资格,调离考务工作岗位,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伪造、偷换、涂改应试人员档案或为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报考资格的;
  (二)擅自修改基础数据库的;
  (三)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接受应试人员的吃请及以权谋私的;
  (五)应回避考务工作却隐瞒不报,利用工作之便谋私的;
  (六)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或偷拆已密封答卷的;
  (七)接触试题、试卷及其他考试秘密、机密的人员,发生失密、泄密的;
  (八)诬陷、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九)考试时在考场外组织答卷,为应试人员提供答案的;
  (十)偷换、涂改应试人员试卷、答题卡和考试成绩的;
  (十一)在阅卷评分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十二)违反监考、阅卷工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考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公职处分:
  (一)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贪污、挪用考务经费的;
  (二)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舞弊的;
  (三)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胁迫他人舞弊或包庇、掩盖舞弊行为的;
  (四)以赢利为目的进行非法培训活动的;
  (五)考点主考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工作失职,出现整个考点或考场考试成绩无效的;
  (六)指使、纵容、授意考务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点或考场混乱、舞弊的;
  (七)有其他违反考务工作规定的行为,致使考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



┌──────────────┬────────────────────────────────────┐
│     偶发事件     │                处理办法                 │
│              ├─────────────────┬──────────────────┤
│              │      监考         │          主考       │
├──────────────┼─────────────────┼──────────────────┤
│1.考生准考证重号      │稳定两考生的情绪。        │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准考│
│              │                 │证号,安排考生进场应试。      │
├──────────────┼─────────────────┼──────────────────┤
│2.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报名照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考试结束后,将│现场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取消其考试资│
│片不符           │其带到办公室阐明情况,听候处理。 │格,并记录在册,报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
│3.试卷启封后,将试卷袋内塞 │继续清点,分发试卷,并将情况向主考│如备用卷已启用,则换取备用袋。否则,│
│舌头裁断,或从试卷兜底割开 │汇报。              │将裁断内塞的舌头用胶水粘补好;割开兜│
│              │                 │底的试卷袋,也可用较厚的包装纸补贴。│
│              │                 │但都须在补粘处盖上密封章。     │
├──────────────┼─────────────────┼──────────────────┤
│4.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 │立即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     │与监考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
│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                 │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因,立即报考试领│
│              │                 │导小组。              │
├──────────────┼─────────────────┼──────────────────┤
│5.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主考申│请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情况,用备│
│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请动用备用试卷。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用试卷补齐。补足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
│情况            │间。               │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
├──────────────┼─────────────────┼──────────────────┤
│6.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 │通过场外工作人员报告主考,申请动用│核实后,补发备用试卷,将情况登记在册│
│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备用试卷。            │,并报告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
│少了试卷          │                 │                  │
├──────────────┼─────────────────┼──────────────────┤
│7.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 │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参考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
│提出询问          │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如整个│题,立即请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
│              │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                  │
│              │,则立即通过场外工作人员请示主考。│                  │
├──────────────┼─────────────────┼──────────────────┤
│8.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主考。     │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
│无勘误表          │                 │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
│9.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 │在考前提出要求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入考场           │的,按作弊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              │》。               │。                 │
├──────────────┼─────────────────┼──────────────────┤
│10.同一考场发现考生两次抢答│记下第二次抢答考生答哪道题,答在什│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第一次抢答作当众警告处理) │么地方,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              │并上报主考。           │。                 │
├──────────────┼─────────────────┼──────────────────┤
│11.发现考生在考试时间结束后│经警告仍继续拖答的,记下拖答考生答│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仍然拖答          │哪道题,答在什么地方,如实记入《考│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              │场情况记录表》并上报主考。    │。                 │
├──────────────┼─────────────────┼──────────────────┤
│12.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A.如属于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 │A.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
│、夹带等舞弊行为      │按作弊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
│              │B.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 │表》;B.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 │
│              │全力制止,并通过场外工作人员立即报│向上级反映。            │
│              │告主考。             │                  │
├──────────────┼─────────────────┼──────────────────┤
│13.考生忘记带钢笔、圆珠笔、│动用备用文具用品或场内调剂使用。 │在考前准备部分用品。        │
│铅笔、橡皮等        │                 │                  │
├──────────────┼─────────────────┼──────────────────┤
│14.个别监考不履行职责。如串│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报告主│按《考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岗、离岗、密封试卷不符合要求│考。               │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等             │                 │。                 │
├──────────────┼─────────────────┼──────────────────┤
│15.个别监考、工作人员发生舞│记录情况,报告主考。       │按《考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弊行为           │                 │处理意见,立即终止其参与考试工作,调│
│              │                 │换临时人员接替工作。        │
├──────────────┼─────────────────┼──────────────────┤
│16.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通过场外工作人员报告主考。经简易治│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
│              │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考试│近医院治疗。如果开考还不到30分钟, │
│              │;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   │则实行隔离治疗。          │
├──────────────┼─────────────────┼──────────────────┤
│17.个别监考发生晕场、疾病情│通过场外工作人员,报告主考。   │及时安排治疗,并同时安排机动监考接替│
│况             │                 │监考工作。             │
├──────────────┼─────────────────┼──────────────────┤
│18.考场内部发生喧哗    │予以制止,记录、报告主考。    │根据情节,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
│              │                 │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或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
├──────────────┼─────────────────┼──────────────────┤
│19.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主考。     │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保驾护航”│
│              │                 │,并向上级报告。          │
├──────────────┼─────────────────┼──────────────────┤
│20.考试中途考生需要大、小便│与场外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报告主考。│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在开考│
│              │                 │30分钟后,指派两名同性场外工作人员随│
│              │                 │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
├──────────────┼─────────────────┼──────────────────┤
│21.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水 │通过场外工作人员报告主考。    │由场外工作人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监│
│              │                 │考提供给考生。           │
├──────────────┼─────────────────┼──────────────────┤
│22.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予以制止,记录、报告主考。    │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提出│
│题             │                 │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              │                 │。                 │
├──────────────┼─────────────────┼──────────────────┤
│23.考生在答卷或答题卡上书写│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
│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纪行为,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
│符             │                 │理》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案,报考试│
│              │                 │领导小组。             │
├──────────────┼─────────────────┼──────────────────┤
│24.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向主考申请运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并│核实情况,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但不│
│答题卡,要求更换      │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
├──────────────┼─────────────────┼──────────────────┤
│25.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  │①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
│              │②已离考场,必须追回带走材料,记录│后,按《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              │在案,并立即报告主考。      │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
│              │                 │表》。               │
├──────────────┼─────────────────┼──────────────────┤
│              │报告主考,通知被撕破污损的学生等候│在无法作技术自制情况下动用备用卷,由│
│              │。                │监考共同监视该考生抄答,共同核对。在│
│              │                 │《考场情况记录表》记录,并将情况报告│
│              │                 │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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