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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章程(试行)

  第一条 总则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共同承办,是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提高大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策划能力、协调组织能力,促进大学新闻传播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 大赛宗旨
  促进教改、启迪智慧、强化能力、提高素质。
  第三条 组织形式
  政府主办、大学承办、专家指导、学生为主、企业参与。
  第四条 组织领导、任务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大赛工作。各分赛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统一领导。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成立全国及各分赛区大赛组委会。
  2、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4]226号文件批复的名单组成“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负责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领导工作。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日常工作。
  3、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高校代表及相关专家、企业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分赛区的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指定院校承办。
  第五条 分赛区的组成原则
  分赛区的组成,原则上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独立组成分赛区,大学较少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可与临近省联合组成一个分赛区。
  第六条 参赛资格
  所有在校大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第七条 大赛规则
  为保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工作顺利进行,使大赛运作程序化、规范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制定了《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供参赛者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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